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如何总结有益经验,补短板强弱项,在法治化轨道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由睿渊学堂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课题组分别赴四川和山西调研。
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原副部长陈智敏,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四川省政协原副主席、四川省工商联原主席陈放,全国人大常委、民盟中央原副主席张平,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十四届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阎晶明,睿渊学堂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何正清带领课题组一行分别赴时誉集团、明宇集团、张澜职业教育集团等多家企业考察调研。
企业家们介绍, 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涉企执法更加规范,司法保护更加有力,为激发活力、提振信心注入强大法治动力。在好形势下,也存在很多不足,比如说,从相关部门到地方出台的政策多、文件多,但与企业的诉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他们建议,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基础制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积极吸纳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鼓励地方加强制度创新,以高质量立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石。
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课题组认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既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长期性工程,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至关重要。要从外部和内部共同发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外部监督方面,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独特作用,推动修改相关法律为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供法律支持,同时进一步规范该项工作的监督范围、边界、方式、程序、法律后果、保障机制等。在内部监督方面,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层级监督,加快推进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抓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进一步改善涉企行政执法。大家建议,将调研成果报有关职能部门,为决策部门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供参考。
在蓉期间,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叶寒冰,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仲彬,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乾,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皓,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岳剑,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区长王海波,南充市政协副主席王瑜,顺庆区副区长兼公安局局长刘向阳分别拜访课题组一行及陪同调研。
在太原期间,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张建欣,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张韶华,民盟山西省委主委王书红,山西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崔国红,山西省委政法委原巡视员高国俊,山西省委政法委原巡视员、省护路办原主任杨宏伟,山西省见义勇为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亮分别拜访课题组一行。
企业家郑孝思、刘刚、周尚云、熊涛、何佳林、张建明、蔡旺、周红、高正兵,我会办公室主任戴明月,副秘书长陈传国、陈晓东,我会秘书长助理李雨轩分别参加以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