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为了贯彻这份党的二十大后首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由中国成本研究会组织的“建设法治乡村·助力乡村振兴”课题组定于近日赴保定市曲阳县调研。
课题组组长、河北省人民政府原省长季允石指出,要使乡村振兴领域的各项重大发展任务得以顺利实现,必须以更优的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来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例如,针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各地就要切实做好新修改实施的种子法相关内容的普法和落实落地。此外,对于“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等农业建设发展任务,也要在农村地区做好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和普及。
曲阳县县长袁大海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只有切实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真正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中体现法治担当,才能更好地以法治方式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保定市乡村振兴局局长石伟指出,完善涉农领域立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涉农法律法规,重点就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开展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提高农业农村领域立法科学性,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施行情况,制定出台涉农法律法规配套制度措施。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
曲阳县委副书记陈旭东在座谈会上谈到,要关注新型涉农法律问题,保障好农业发展。例如针对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的“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等,要深入研究互联网新经营形式中可能涉及的买卖合同、融资、产品质量等法律问题,保障农民合法经营权益。对于农民进城从事新业态劳动,也要做好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支持。
曲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安安芹召指出,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和诉讼服务点,做好巡回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特别是边远农牧区群众诉累。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依法打击和处理破坏农村生态环境、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惩治破坏农村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打击收买外籍妇女为妻、非法收养儿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和对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力度,推进困难群众执行救助体系建设,及时实现农民合法权利。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加大刑事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加强涉农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加大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结合民族地区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双语法官、检察官、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建设,保障各族群众的诉讼权利。
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何正清主持座谈会。曲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辉,曲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少辉,曲阳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郝士辉,曲阳县乡村振兴局局长王靖,曲阳县司法局局长刘晓光,曲阳县民政局局长张健,曲阳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林,羊平镇党委书记焦瑞峰,全国政协委员会,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高英坡陪同调研。国电投山东分公司董事长仇李小雨以及我会副秘书长陈传国、陈明华、陈晓东出席以上活动。